港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申请港珠澳大桥粤Z车牌(旧政已作废,仅供查阅)
- 发布人:广东省交管局
- 发布时间:2019-05-06
(一)申请条件:
1、在任广东省县(市、区)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港澳台人士,可以申请办理1个港珠澳大桥粤Z车牌。
2、已申请经其他口岸粤Z车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申办条件,可以申请办理1个港珠澳大桥粤Z车牌。
(二)办事材料:
1、《政协委员证》、《人大代表证》。
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才优粤卡A卡。
3、车辆登记文件
车辆所有人登记名称与投资者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或董事):
投资者为香港有限公司的,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
投资者为香港无限公司的,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法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投资者为澳门公司的,需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
投资者为海外公司的,需提交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并由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
(三)办事期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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