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企业申请深港FV车牌(旧政已作废,仅供查阅)
- 发布人:广东省交管局
- 发布时间:2019-05-06
(一)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均达5000万元以上,或者已在香港投资125万美元以上(1000万元人民币或港币),并已在广东省外经贸厅办理核准手续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申请办理1个深港FV车牌(不予增办)。
2、对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优先办理。
3、外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以及已办理出境公务车的企业不予办理深港FV车牌。
(二)办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赴港投资的企业提交广东省商务厅《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3、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有限公司提交历次《公司注册证书》、无限公司提交查册);
4、银行出具《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内已申报详细信息页(需银行版并加盖银行公章)。
5、驾驶人《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多次往返商务签注备案公司必须与申请公司一致。
(三)办事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包括指标排期轮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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