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申请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通行的粤港两地车牌的公告
  • 发布人:广东省交管局
  • 发布时间:2019-11-06

  经粤港双方磋商,粤港之间将新增5500个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通行的粤港两地车牌指标,其中香港入境小汽车指标5000个、内地出港小汽车指标500个。自2019年11月18日起,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省公安厅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按照短信通知时间前往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车管所办证大厅办理。之前(2017年至2018年期间)在网上提交资料但未受理的,仍视为有效申请数据,无需再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如申请人资格条件与提交时相比已发生变化的,也可重新提交申请)。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投资类指标申请,将按照纳税数额高低顺序,依次网上初审、窗口受理、核发指标;对指标的后续管理,包括批文有效期、延期、换车、换司机等,将按照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粤港澳跨境小汽车指标管理措施执行。为方便香港居民,车主领取批文、行驶证后,到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领取牌证并固封。此轮指标发放完毕后,未获批的申请数据将全部作废,今后如有新增指标再次受理时,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办事指引请见附件。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如需咨询业务,可致电港牌通,登陆港牌通官网,或者亲自到港牌通公司现场咨询,切勿相信其它社会中介,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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